今天下午帶家族上山休假,高速公路有點塞,但是應該算是合理範圍,趁這個機會我來講一個政府長期的陋習,在這邊也要求改進,本文同時會轉給行政院。
第九屆當選立委之後,每年過年前都有些朋友會和我本人及辦公室同仁要求一張[免高乘載管制通行證],因為我自己也沒有這個證件,去年好奇請教高速公路局,這是什麼東西?
原來,這張通行證是[公務證],就是因公必須在高乘載管制時間上國道的人員和車輛,當然必須給予寬限通行,例如,主管春節視察路況、發生工程、交通事故必須調度特殊車輛或人員等等,我相信大家都可以理解,這不是特權。
但是,這個公務證顯然被濫用了,不知道什麼時後開始,每個立委辦公室似乎有五張的額度,而且還會登記編號。不過,我認為即使立委本人也不一定需要特定時段因公上國道(偶爾會有陪同行政機構的公開行程,我都是提早出門或者接受遲到)。
我認為,現在高速公路最難解決的是[國道五號]塞車,應該是北台灣想要這張公務證的朋友最想要這張通行證的原因,不過,濫發這張公務證反而增加了塞車的狀況。
在這裡,我正式要求,未來交通部[不准]再發給各級民意代表這種無條件的通行證,理由如下:
1,對非公務用路人不能有差別待遇。
2,這是對執勤國道員警的尊重。
3,這張通行證其實也造成民代的困擾,守法的只是拿去滿足支持者的虛榮心、壓力太大還要去影印冒充。
4,對於特殊交通選區的需求,例如宜蘭等東台灣縣市立委、地方首長,建議給予特別通行證,不應該人人有獎。
(我也沒有這張通行證所以沒有樣張可以拍照)